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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有些检查本身就带有突击性,临时从企业抽调专家,检查前不对专家进行培训,专家不熟悉检查要求与相应的标准规范,不了解被检查企业的工艺与重大风险点。有的地方只管聘专家入库,不对专家进行培训与培养,急了就随便找几个凑凑数。”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总工程师程长进说,专家在一家企业只待半天,更多时候在现场不到一个小时,只能看到啥就提啥,检查缺少针对性,而且当地政府部门如果未及时对当天检查的情况进行总结,“不疼不痒”式的检查很难避免。
广东某地应急管理局一位监管人员对记者说,基层单位由于技术力量薄弱和人手缺乏,将部分事项如安全检查、技术服务等外包给社会服务机构,通过向企业派驻专家等方式开展。在实际工作中,出现外包服务范围过大、专家越俎代庖等现象。有的专家甚至直接代替监管部门完成文件制定、项目评价等工作,负责全流程实施、检查,“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”,极易出现“逐利执法”的问题。比如,被检查单位“定制”了某第三方机构或专家的服务,就能在执法检查中大事化小、小事化了,工作成效难以保障。
“各地建立专家队伍,体现了‘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’的理念,取得了很好的效果,应该支持和鼓励。但不可否认,还存在一些‘杂音’,比如,不能忽视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事实。”程长进说,有的企业自己“腰板不硬”,对专家帮查存在抗拒心理,对相关信息藏着掖着,甚至还存在临时制作档案、票证的造假行为,对专家发现的重大隐患或重大风险点极力辩解,不认账、不整改,如果专家坚持原则,就说专家不听企业解释,甚至对专家的能力进行全面否定。